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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厂会协作行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5-03

关于申报2011年度“厂会协作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实验室: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厂会协作行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盐城市科协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厂会协作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内容

1、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技术攻关;与村(场)进行种养植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2、帮助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挖潜增效。

3、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助村(场)制定农业结构调整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4、帮助企业培训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帮助村(场)培训致富能手和经营者队伍。

5、为企业和村(场)提供市场信息和供销渠道。

二、立项原则

1、甲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各级基层科协;乙方应是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是行政村、农场、种养殖大户;

2、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切实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发挥各自优势,量力而行,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鼓励资本、技术参与收益分配。

3、以项目协作为基础,协作内容要具体,便于操作和验收。

三、项目申报及时间

1、凡确立的厂会协作项目,应由协作双方签订《盐城市厂会协作协议书》,制定协作内容和指标,明确责任和权利以及完成时间等,由协作双方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盐城市厂会协作项目表》。

2、市级学会,市直基层科协签订的项目协议书及登记表报市科协备案,各县(市、区)科协要将本地区签订的项目协议书和登记表汇总后报市科协。

3、上报时间:厂会协作项目登记表、协议书一式二份于5月15日前报科技产业处曹燕处(新校区行政楼518室,电话:88168090),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szf@ycit.cn)。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盐城市科技产业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