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盐城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现将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纳米科学与工程(学硕)、交通运输(专硕)和材料与化工(专硕)2026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1、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25日
2、监督投诉地点、电话及邮箱:
陈老师,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0515-88298867,cxl@ycit.cn;
瞿老师,知达楼3J2B307办公室,15151803085,iamqujian@ycit.edu.com。
如对审核结果有任何异议的,请于9月25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