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品牌专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盐工材〔2018〕19号)和《关于公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品牌专业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盐工材〔2018〕21号)文件要求,学院现开展2017年品牌专业立项项目的验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将成果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前期已经验收通过的项目不需要重复提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盐工材【2018】19号)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品牌专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盐工材【2018】21号)关于公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品牌专业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