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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4-26

各学业老师:

为深入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充分发挥学业导师的指导作用,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盐工材〔2018〕33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考核办法(试行)》(盐工材〔2018〕38号)等文件,学院现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学业导师工作中期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体学业导师

二、检查内容

1.学业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2.学生对学业导师的评价情况。

三、检查时间

1. 5月8日前:学业导师提交《学业导师工作记录簿》至专业系,各专业系汇总后交学院教务科。

2. 5月9日-5月13日:学生评价和学院检查。

四、检查结果

学院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业导师。检查结果将作为“优秀本科生学业导师”评选和新一届学业导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学生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