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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第一党支部开展第二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作者: 韩朋德、刘超   审核人: 唐浩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06-06

2024年6月5日下午,我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在学院会议室知达楼B314,开展了第二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教工第一党支部全体教工党员参加,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刘超主持。

刘超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等三章内容中的73个条例新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接下来,侯海军、俞平胜、殷佳梁等3位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分享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的心得体会。侯海军认为:“以制度建设为标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就是一种责任。应当把制度放在首位,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认真把每件事情做好,保证正确的方向,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和广大党员同志在实验室管理中一起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力求“第一时间”听到教师和学生的呼声,“第一时间”掌握广大教师和学生的需求,“第一时间”解决困难,要善于做思想工作,敢于面对矛盾,善于疏导情绪,要善于从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真心实意为广大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俞平胜表示: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去,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要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不良现象要勇于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殷佳梁认为: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准则,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同时,也要积极引导身边的同志,加强党员的纪律意识,规范行为准则,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能力,提高纪律观念和纪律素质,共同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最后,刘超强调各位党员教师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