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教学班级、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辅导员推荐、学院评议工作组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决定,拟确定潘苏叶等同学为我院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
国家奖学金名单:
材料1801 潘苏叶
能材193 张心雨
能材201 陈文轩
能材191 李波漫
1、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2日。
2、监督投诉电话、地点:
唐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15-88298247;
朱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15-88298867;
如全院师生员工对初审结果有任何异议的,请于10月12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