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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5-27

根据学校的《关于2015届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结合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我院决定于610进行毕业答辩,现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和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流程

学院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专业系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和总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并给出答辩成绩。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负责答辩资格审查,并给出指导和评阅成绩。

二、答辩工作要求

1、答辩时间610。部分答辩小组一天不能完成的,可延至11日上午。

2、答辩小组

(1)各专业系按班级进行分组,也可以依照中期答辩的分组。

(2)由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答辩组长,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

(3)明确一名答辩秘书。

(4)严格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

3、答辩程序

(1)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时间10分钟。

(2)学生回答提问,时间20分钟。

(3)答辩小组教师当场给出答辩成绩,汇总平均后得到学生答辩最终成绩。各答辩小组确定1-2名成绩最差的学生,上报专业系。专业系初步拟定推优(个人与团队)名单。

三、二次答辩

1、学院答辩委员会单独组织二次答辩,答辩时间是612日下午。

2、以下学生参加二次答辩:

①评阅没通过的学生,②学校查重检测第一次没过的学生,③每个答辩小组成绩末位学生(原则上每个答辩小组报1-2人),④中期答辩被黄牌警告,毕业答辩仍然很差的学生。

3、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学期末或下学期之初再进行重新答辩。

四、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即: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成绩,三者按4∶2∶4比例分配。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答辩之前给出成绩,其中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平均分不得高于80分。

3、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各专业系根据各等级成绩比例的总体控制要求综合确定: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及格及以下等级的比例不低于10%,良好、中等的比例适当。

4、总成绩评定后,各专业系将成绩汇总表、优秀名单、末位成绩名单(原则上每个答辩小组报1-2人),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五、推优工作

1、各专业系按3-5%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由学院提名,填报《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并报教务处。

2、各专业系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无机专业推荐2个以上,其它专业系推荐1个以上。

材料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5届毕业答辩阶段工作安排表

附件2:2015届毕业答辩时间地点分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