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正文

《盐城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盐工发[2019]40号)

作者: 陈东勇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10-09

各位老师:

学校下发了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新文件。

1、现在开始启用2019年9月修订的《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请用A4纸打印;

2、《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2019年9月修订.doc》的最下方有处理程序,即

(1)监考人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认定违规行为;

(2)监考人员收回试卷及物证,终止学生继续参加考试;

(3)告知学生考试违规的事实,同时在《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当事人的姓名、学号及主要情节,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字;学生拒不签字的,由两名监考人员在记录表上说明相关情况;

(4)主考对考场情况核实后在《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将相关材料移交教务处;

(5)教务处收集《考试违规情况记录表》《考场记录表》《主考记录表》和相关证据等材料移交学生处按规定程序处理。

详情请下载附件并查阅。

附件:《盐城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盐工发[2019]40号(含新版-考场违纪情况记录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9日